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财政部、农业部《关于印发〈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建〔2009〕1006号)和省财政厅、省海渔局《关于贯彻财政部、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苏财建〔2012〕47号)等文件精神,加强对我县渔业油价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渔业油价补助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周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春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金融办主任
庞士军 县海渔局局长
成 员:韩亚平 县监察局副局长
孙家春 县审计局副局长
唐 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
冯 高 县海渔局副局长
袁大勇 新安镇党委副书记
孙素芹 堆沟港镇党委副书记
李 闯 田楼镇纪委书记
殷中国 三口镇政府副镇长
张金龙 百禄镇政府副镇长
王杰生 新集镇政府副镇长
周 鹏 李集乡人大主席
刘荣方 孟兴庄镇党委副书记
周 健 汤沟镇党委副书记
朱金山 张店镇人大主席
王冬梅 北陈集镇人大主席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海渔局,冯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8月2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印发